1.职业名称:育婴员。
2.职业定义:对3岁以下宝宝进行照顾、护理教育的专门人员。
3.职业等级:分为三个等级,且国家职业资格不同,分别是国家职业资格五级的育婴员,四级的育婴师,以及三级的高级育婴师。
4.职业环境:一般为常温,有室内和室外。
5.职业能力特征:有耐性,有责任心,为人善良;善于与人交流;动作利索;口音标准且学习能力较好。
6.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7.培训要求
(1)培训期限
不同的培养对象设置了不同的目标和计划,一般情况下,晋级育婴员的至少要有80个学时,育婴师则比育婴员多20个学时,而晋级高级育婴师还要比育婴师多20学时。
(2)培训教师
不同培训对象的教师要求不同,育婴员和育婴师的教师要求是高级育婴师或相关专业中不低于中级的任职资格;而高级育婴师的教师则是拥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不少于两年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3)培训场地设备
进行理论培训时,应选择有常用多媒体设备的教室,且至少能容纳20个人。进行技能操作培训时,应选择育婴设备齐全的场地,且占地面积至少达四十平方米。
8.鉴定要求
(1)适用对象
以育婴为工作职业或预期职业的人员。
(2)申报条件
a.育婴员(满足一项即可)
受到正规育婴员培训,且学习时间满足国家规定时间并拥有结业证书。
在该职业持续见习工作>两年。
b.育婴师(满足一项即可)
获得从事育婴员工作的资格后,持续从事本职业>三年,且受到正规育婴师的培训时间满足国家要求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获得从事育婴员职业资格后,不间断从事本职业>五年;
不间断从事本职业超过六年时间;
通过相关部门审核后,获得中级以上学校的毕业证书。
c.高级育婴师(满足一项即可)
获得从事育婴师职业资格后不间断从事本职业超过四年时间,且高级育婴师培训时间满足国家要求学时后取得结业证书;
获得从事育婴师职业资格后不间断从事本职业超过七年;
通过相关部门审核,拥有高级职业技能
拥有育婴师职业或相关职业大专以上资格证书且不间断工作超过两年
(3)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测试与技能考核两部分,满分都是100分,以及格线为准,理论测试为笔试,技能考核采为现场操作方式
(4)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在理论测试中,平均每20个考生配置一位考评人员,且每个教室至少配置两位考评人员;实际操作时,平均每5个考生配置一位考评人员,且每个教室至少配置三位考评人员。
(5)鉴定时间
理论测试时间为一个半小时,实际操作用抽签决定考生所测试的四项与工作有关的内容。
(6)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测试在标准室内进行,技能考核则在专门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