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肥”事件是人性的失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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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全媒体首席评论员 姚绍毅

“毒肥”事件是人性的失守

庄稼一枝花,全靠肥当传统谚语生动地体现了肥料对于农业生产的重要性。生物有机肥既能提高农作物产量、改良土壤,又能减少化肥使用,本应是推动农业绿色发展的有力武器。然而,在河北石家庄却出现了令人痛心的一幕:据央视报道,一些不法商家为追求高利润,在有机肥中掺入劣质原材料,甚至用危险废物污泥制作有机肥,给生态环境安全和粮食安全埋下了巨大隐患。

危险废物从出厂到运输都有着极其严格的监管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在转移危险废物前须报批转移计划,申请领取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但不法商家却通过虚开五联单的方式瞒天过海,让污泥从监管部门视线里消失。这是对法律法规的公然挑战。

在市场经济大环境下,追求利润无可厚非,但这种追求变得不择手段、不惜牺牲他人利益和公共利益时,就极其危险。不法商家只顾获取高额利润,将危险废物掺入有机肥中,不仅损害了农民的经济利益,更可能导致农作物减产甚至绝收,严重威胁国家粮食安全;不仅会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还会影响子孙后代的生存和发展。这更是人性的悲哀。

虽然危险废物从出厂到运输都有严格的监管措施,但不法商家却能够通过虚开五联单的方式逃避监管,说明我们的监管体系还存在漏洞,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监管部门需要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堵塞监管漏洞,提高监管效率,确保危险废物得到有效监管、妥善处理,不给不法商家一丝可乘之机。

监管的失守,我们可以通过完善相关制度来弥补。但人性的失守,才是最可怕的。反思“毒肥”事件,一边要提高企业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一边要加大对不法商家的打击力度,依法严惩违法犯罪行为,让不法商家付出沉重的代价。

农业是国家的基础产业,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不能让不法商家的行为破坏了农业的绿色发展,威胁到国家的粮食安全。加强对有机肥市场的监管,打击不法商家的违法行为,也是拯救一再失守的人性。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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