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来看看哪些与你有关?10月起,一批新规开始施行,其中就包括整治校外培训、进一步规范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标识、治理“假国企”蹭名乱象等内容。
全国篇>>
整治“转线上”“转线下”“换马甲”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
《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10月15日起施行。《办法》明确擅自有偿开展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的情形,列举了“转线上”“转线下”“换马甲”等3种隐形变异行为及兜底条款,规定了警告直至10万元以下罚款的法律责任。
图自视觉中国
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标识不得使用“生态牧场”等模糊信息
新修订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10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产品名称中有动物性来源字样的,其生乳、乳粉、乳清粉等乳蛋白来源应当全部来自该物种;禁止标识虚假、夸大、违反科学原则或者绝对化等内容。
《办法》还明确了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的9种情形,增加了不得使用“进口奶源”“源自国外牧场”“生态牧场”“进口原料”“原生态奶源”“无污染奶源”等模糊信息;不得使用“人乳化”“母乳化”或者近似术语表述;不得使用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内容,并列举了明示或暗示具有保健作用的情形等。
图自视觉中国
《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施行:严禁多扣水杂、压级压价
修订后的《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办法》完善粮食流通环节的质量安全管理规定,增加了建立监测机制,强化全过程信息化管理等内容。该办法分为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粮食质量安全管理、粮食质量安全检验和粮食质量安全事故处置等八个章节。
明确了粮食经营者对粮食质量安全承担主体责任:从事粮食经营活动,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严格遵守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反食品浪费、粮食节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严禁多扣水杂、压级压价、以陈顶新、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行为。
企业名称登记禁用与国家重大战略政策相关的文字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10月1日起施行。严厉禁止使用与国家重大战略政策相关的文字,使公众误认为与国家出资、政府信用等有关联关系。规定对企业名称冠以“中国”“中华”“中央”等字词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从严审核。
公务用车配备的新能源轿车价格不得超过18万元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中央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10月1日起施行。办法对公务用车控制数、配备标准、配备更新程序、使用和处置管理、监督检查等全流程进行了规定,强调要加强越野车、租用车辆等特殊事项管理,明确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超数量配备车辆等12个“不得”的管理要求。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明确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情形
《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自10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应当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情形,其中包括,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以及经调查认定对该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应当列入名单的其他单位和人员;12个月内累计发生2起以上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等。
《视力残疾和听力残疾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办法(试行)》施行
根据《视力残疾和听力残疾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办法(试行)》,视力残疾人员测试的方式为摸读盲文或识读大字版汉字。听力残疾人员测试的方式为写汉语拼音、写命题说话文本、打手语。
地方篇>>
北京
北京《保安服务规范医院》地方标准于10月1日开始实施。其中规定,医院同时在岗保安人数应按照“在岗在编医务人员总数的3%”“20张病床1名保安员”“日均门诊量的3‰”三种标准的最高数量配置,并可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增加保安员数量。
上海
《上海市野生动物保护条例》10月1日起施行。明确禁止投喂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野生动物。明确提出加强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能力建设,建立野生动物保护巡护制度,建立上海市野生动物栖息地制度。
河北
作为全国道路运输电子证照推广应用工作首批16个试点省份之一,自10月1日起,河北省将全面启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原则上不再发放纸质证照。已核发的实体证照在有效期内仍可继续使用,到期自然作废。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和从业人员可通过“运证通”App直接申领道路运输电子证照。
湖北
《湖北省学校周边安全区域管理办法》10月1日起施行。明确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200米范围内建立学生安全区域,并对社会公开。高压电线、长输天然气管道、输油管道严禁穿越或跨越中小学校,安全防护距离及防护措施应符合相关规定。
青海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木里矿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10月1日起施行,这是青海首个关于矿区的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明确木里矿区内禁止非法开采以及借保护、修复、地质勘查之名盗采煤炭、石料、泥炭、砂石、黏土等矿产资源;禁止开(围)垦、排干、填埋自然湿地、永久性截断湿地水源,改变自然水系状态。
甘肃
甘肃省出台的首部配套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方面的基础性、综合性地方性法规《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条例》于10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10章97条,主要聚焦规划与管控、生态保护与修复、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与管理、污染防治、促进高质量发展、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保障与监督和法律责任等方面,填补了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法规的空白,推动了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法规要素全覆盖,以良法保障善治。
来源:新华社、央视新闻、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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