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记者 林少蓉 通讯员 叶毅 林莉莉)近日,厦门市思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有关线索,前往某食品店开展现场核查,发现该店涉嫌欺诈,执法人员依法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涉事经营者与某大型国企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合作关系,却通过张贴海报、口头宣传、向消费者赠送自行制作的突出标注该知名国企字号与商标的徽章等多种方式,误导消费者认为其隶属该知名国企,具有国企资质。经营者还通过举办讲座、赠送书籍等方式暗示其销售的牛初乳具备增强免疫力、改善胃肠功能、调节“三高”、抑制肿瘤、缓解呼吸系统疾病等预防和治疗功能,以此吸引消费者购买。
经执法人员核查,该牛初乳实际为普通食品,并不具备保健功能或者预防、治疗疾病的功能。此外,涉事经营场所内销售的一款蓝莓果干外包装标注保质期12个月,但内包装标注保质期18个月。
该经营者上述行为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依法对其作出警告、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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