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核病人的优生优育实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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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核病人的优生优育实用指南(图)

结核病与优生优育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据1990年全国第三次结核病流行病学调查统计,肺结核患病率农村是城市的2.4倍,痰涂片阳性率农村为城市的2.8倍。在结核病患者中60%以上是生育期的青壮年,在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的计划生育政策指导下,在结核病患者中优生优育更显得重要。


  青壮年结核病一般指20-30岁年龄组的结核病病人,该组病人的特点是发现晚、有隐瞒性、病情重、进展快、排菌多,但经合理化疗后病情可迅速好转。该年龄组病人常涉及求学、就业、恋爱、婚姻及生育等问题。


    恋爱与婚姻常是初得肺结核青年男女病人所关心和容易引起苦恼的事。如果尚未有恋爱对象,在未完全康复以前应该把谈恋爱之事暂时搁一下,以便集中精力把病治好,如果已有恋爱对象,应该把病情如实地向对方讲清楚,待结核病治好后再考虑结婚。一般也不过推迟1-2年时间。如病情尚不稳定就匆匆结婚,将来会遇到夫妻生活、生儿育女、优生优育、家务等一系列问题,给治疗带来不利影响。所以,双方应该把眼光放远一点,长远打算,把包括下一代的健康成长与培育等大事都考虑在内为好。


  如婚后发现活动期肺结核病。有发热、咳嗽、咯血等症状,一定要暂时禁止房事,以减少体力消耗和疲劳。已婚妇女,如患活动性肺结核要暂时避孕。妊娠对病人、胎儿都不利。重症肺结核者如妊娠,应在6-8周内作人工流产。怀孕期间患肺结核应用利福平及链霉素对胎儿都不利,一旦怀孕3个月以上,就要加强营养,按时服药,把对胎儿的影响减低到最低限度。

产后要尽快恢复体力,按时服药,避免疲劳。要和婴儿分开,婴儿最好由别人照顾,及时接种卡介苗,以免传染上结核病。因此,为了优生,应当在结核病痊愈后,夫妻双方身体都健康且精神爽快、情绪良好的情况下,再受孕怀胎,使自己未来的宝宝健康、聪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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