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吉林网
8月17日18时许,吉林高速公安白城分局巡逻一大队民警巡逻至珲乌高速740公里处时,发现一辆银色的小型轿车停在应急车道内,车辆未做任何安全防护措施。民警立即停车上前查看。
驾驶员称自己载着妻子和孩子行驶至此处时电瓶突然断电,无法正常启动。驾驶员正在联系修理厂和拖车,但是打了好几通电话都没有联系到。民警告诉驾驶员开启车辆危险报警闪光灯,又在车辆后方150米处设置三角警示标志,保障通行安全。
这时,车上的婴儿啼哭不止。考虑到天气炎热,民警同驾驶员商量后,决定先用警车载着驾驶员妻子和孩子到就近收费站出口等待家人前往。民警帮助驾驶员联系拖车前往将故障车辆拖下高速,随后载着母女前往收费站出口。驾驶员及家属对民警的及时救助和暖心护送表示深深感谢。
高速公安提示:
出行前请做好车辆检查工作,重点检查车辆轮胎、制动性能是否完好,车辆的机油、燃油是否充足。一旦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事故等情况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行驶时,要牢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口诀,立即将车辆停到应急车道内,打开双闪并将三角警告标志摆放至车辆后方150米外,人员立即撤离至护栏外,并及时拨打0431-12122进行报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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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王涛
图片由交警提供
初审: 郭龙
复审: 韩方宇
终审: 张彦梅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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