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客户端北京5月15日电(彭婧如)近日,湖南郴州出现固体饮料被当成特医奶粉售卖给家长、导致儿童头骨出现畸形一事,引发高度关注。特医奶粉是什么?与固体饮料有何区别?固体饮料冒充特医奶粉,谁是始作俑者?
固体饮料冒充特医奶粉,儿童头骨出现畸形
“只敢去大超市买国行进口奶粉,或者让朋友在国外超市采购,做好记号发直邮。”“总出现奶粉问题,真不知道以后孩子还能喝什么奶粉。”这是很多人在看到湖南郴州“固体饮料冒充特医奶粉”事件后的第一反应。
资料图:家长称服用“倍氨敏”后,幼儿出现头部发育异常现象。
从目前线索看,当地身体出现湿疹、体重严重下降、头骨出现畸形的孩子们,是食用了一款名为“倍氨敏”的“特医奶粉”。实际上,这款“奶粉”是一种固体饮料,并不具有特医奶粉资质。
13日,“倍氨敏”固体饮料委托方湖南唯乐可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市场部人员表示,一线导购并不是公司的员工。“倍氨敏”产品质量和标签第三方检测都合格。包装清晰标注是固体饮料,没有夸大宣传。
不过,该工作人员表示,此次事件前公司发现有客户前往门店投诉,已于去年主动停产“倍氨敏”产品,向渠道召回销毁并向有关部门备案。
另外,湖南郴州永兴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向媒体表示,产品的检测是按照国家标准,这个产品是合格的,可在市场流通。
据媒体报道,郴州市永兴县爱婴坊母婴店将蛋白固体饮料“倍氨敏”冒充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给牛奶过敏儿童,虚假宣传特殊功能。
所以,目前来看,这并非奶粉质量问题,因为孩子们喝的本身就不是奶粉,而是固体饮料……
谁出了问题?
除了生产企业,还事涉医生、导购员和售货的母婴店等多方,哪个环节出了问题?事发后,唯乐可公司声称产品质检合格,并否认有虚假宣传。永兴县市监局曾对媒体回应称,暂未发现有医院医生参与事件过程。
但事件持续发酵,5月13日晚间,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彻查湖南郴州奶粉事件,并责成湖南省市场监管部门对涉事商家进行彻查,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结果。
就目前信息看,涉事生产厂家和母婴门店等,可能会承担怎样的责任?中消协律师团前团长、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邱宝昌表示,固体饮料不是婴幼儿配方奶粉和特医奶粉,如涉事产品在销售过程中按照奶粉产品进行不当宣传,给家长造成了误导,那么就涉嫌虚假宣传。
“现在就看厂家、经销商谁存在误导和虚假宣传,谁就要对整个事件负责。”邱宝昌说。此外,产品也要符合食品预包装规则,如果固体饮料产品在包装设计上与奶粉易混淆,厂家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中国食品产业分析师朱丹蓬对中新网(cns2012)表示,目前事情的关键不在于“倍氨敏”产品是否有问题,而是这款产品是蛋白固体饮料,被“狸猫换太子”,说成是特医奶粉来欺骗消费者,这个才是关键。
遭遇“狸猫换太子”的特医奶粉是什么?
据湖南经视报道,事件中的幼儿在体检时被诊断为牛奶过敏,医生因此建议家长购买氨基酸奶粉给孩子食用。家长们随后去郴州爱婴坊母婴店买奶粉,经导购员强烈推销,最终购买了“倍氨敏”这款产品。
当有家长对产品包装上的“固体饮料”提出质疑时,导购声称“倍氨敏”是店里最好的奶粉,也是最畅销的,许多过敏宝宝都在吃。
母婴店视频截图。
医生提到的氨基酸奶粉实则是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是指为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者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者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包括适用于0月龄至12月龄的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适用于1岁以上人群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我国对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实行严格的注册审批管理。
5月14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选购消费提示》:消费者不能自行决定购买使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一定要在医生或者临床营养师指导下使用。购买产品后要重点阅读、掌握标签上标示的食用方法和使用说明,了解如果配置和使用不当可能引起的健康危害警示说明。
“使用过程中如出现不适症状,或未达到预期效果,应及时向医生或者临床营养师咨询。”市场监管总局提示,固体饮料是普通食品,不能为特殊医学状况人群提供营养支持,不能标示适用人群,也不需要在医生和临床营养师指导下使用。
不是奶粉问题,是利益链的问题!
事实上,固体饮料冒充特医奶粉事件已经不是第一次出现。
2019年8月,因旗下固体饮料冒充特医奶粉销售,金大洋公司被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管局罚款238.82万元,同时被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约2.15万元。
在郴州,类似事件也并非首次发生。2019年3月,十几位家长发表“联名信”,指控“小孩身体出现问题因郴州儿童医院医生向患儿推销的奶粉所致”。
郴州市场监管局于4月调查核实过“舒儿呔”系列固体饮料,最终认定涉事公司误导患儿家属,而该市第一人民医院儿童医院个别医生,使用这些虚假宣传材料,向患儿家属推荐购买。这些被推荐的家长来到店铺后,又会接受导购员的“二次洗脑”。
多家媒体报道,湖南郴州市场监管局、卫健委13日回应关于郴州市儿童医院医生开处方推荐“假奶粉”事件的处理进展:事件定性为虚假宣传,已对涉事企业下达处罚决定书;企业将联合医院按退一赔三的方式向受害者家属赔偿,已安排患儿进行体检,涉事医生停职一年。
朱丹蓬认为,目前市面上依然存在一些以假乱真的现象,这由多种因素造成。其中,特医食品较为特殊,注册较为严格,在市场规模不断扩大的情况下,一些企业不惜铤而走险,以固体饮料冒充特医奶粉,钻空子获取利益。
根据受害儿童家长对媒体的表述,“倍氨敏”的价格并不便宜,一桶400克,售价298元,比一般的奶粉贵两倍多。
另外,“倍氨敏”固体饮料产品包装设计为常见的奶粉罐装形式,400克的产品规格也是特医奶粉常用的包装容量,且包装显著位置印有“深度水解蛋白&无乳糖配方粉”等字样。
涉事产品“倍氨敏”截图。
有从事奶粉销售多年的人士表示,存在医生给家长推荐奶粉的现象,是因为医生可获得的提成很高,一桶最少百元以上,而且人们很信任医生。如,月子中心和医院联合给孕产妇推荐“宝宝第一口奶”,已不是什么秘密。奶粉经销商在自己开的月子中心,推荐自己经销牌子的奶粉,便可以挣两份钱。(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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