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烧开的自来水能喝吗?当然能喝!
烧开的自来水能喝吗?
近期有广州市民在浏览社交媒体时,发现个别社交媒体发布“烧开的自来水能喝吗?”的信息,称自来水中存在杂质即使烧开也不宜饮用,有市民将这些信息传给自来水公司“求真假”。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了解到,自来水生产有严格标准,按严格标准生产的自来水可以烧开后饮用。
记者获悉,市民反映的“烧开的自来水能喝吗?”信息,内容主要为“烧开的自来水依然可能含有有害物质”,并指出烧开的自来水依然含有重金属、无机物、有机物、悬浮大颗粒、耐高温微生物等“杂质”。
据了解,我国自来水生产需要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以下简称“卫生标准”)要求。记者查阅卫生标准发现,按卫生标准生产的自来水,不应含有病原微生物,水中的化学物质和放射性物质不应危害人体健康,水的感官性状良好,并在生产过程中经过消毒处理。卫生标准当中的“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指标及限值”,对于“总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等微生物指标作出了“不应检出”之要求。在“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中,对“臭和味”作出“无异臭、异味”要求;对“肉眼可见物”作出“无”要求。在“毒理指标”中,对铅、汞等重金属作出严格限值,如铅要求0.01mg/L,汞则是0.001mg/L。
记者从多名饮用水水质检测员处获悉,卫生标准中之所以对一些物质作出严格限值,而不是笼统的 “不应检出”或“无”,主要是考虑到一些物质在自然界中天然存在。如铅、汞等物质,在不考虑人为添加背景下也可能以离子形式存在于与地表水或地下水接触的岩石或沙砾中。一些合金物料,也可能在与水接触时释放铅离子。为确保一些在自然界当中天然存在的物质不影响人体健康,卫生标准对这类物质作出严格限值。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公开资料,为确保自来水从水源上少受其他介质干扰,截至2023年10月广东21个地级以上市共87个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均取用河流湖库等地表水源;上述87个水源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其中达到Ⅰ类标准的11个,Ⅱ类标准的58个,Ⅲ类标准18个。
对于市民反映的网传信息,广州市自来水公司已在11月25日通过新媒体平台向市民科普,表示烧开的自来水可以健康饮用。
文|记者 梁怿韬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陈玉霞
校对 | 彭继业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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