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家嘴公告回应“毒地”事件 控股股东抛增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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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家嘴公告回应“毒地”事件 控股股东抛增持计划

经济观察网 记者 张晓晖因为买到一块“有毒”的土地,买卖双方对簿公堂,诉讼金额高达百亿元。

11月13日,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600663.SH,下称“陆家嘴”)发布了“毒地”事件的最新进展公告,称公司将全力维护股东利益。同日,陆家嘴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拟于12个月内增持陆家嘴A股和B股股份10亿元至20亿元。

陆家嘴发布《关于苏州绿岸项目有关情况说明的公告》,称公司关注到近期媒体上出现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绿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苏州绿岸”)名下部分土地存在污染事宜的报道及江苏苏钢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苏钢集团”)的相关情况声明,现就苏州绿岸项目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佳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佳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合称“原告方”)与苏钢集团、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苏州市苏城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合称“被告方”)产生侵权纠纷,原告方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针对相关各方的侵权行为,公司将全力通过司法途径,按照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要求充分举证,还原事实真相,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并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1月4日,陆家嘴披露了一桩土地污染导致的纠纷诉讼,诉讼金额为人民币 10,043,925,260.35元,陆家嘴称,公司后续发现或明确实际金额高于该金额时将增加诉讼请求或另案提起诉讼。

陆家嘴称,2016年,公司指定控股子公司佳湾公司和佳二公司(通过信托计划)组成联合体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联合竞得苏钢集团挂牌出让的苏州绿岸95%股权,苏州绿岸名下的主要资产为位于苏州高新区苏通路北、苏钢路东的17块土地使用权。2022年以来,公司及各方环境调查确定绿岸公司名下14块土地存在污染,且污染面积和污染程度远超苏钢集团挂牌出让时所披露的污染情况。同时,公司委托专业机构核查发现,在案涉土地的调规变性及出让过程中,各被告存在一系列违法违规、弄虚作假、不依法履职的侵权行为,共同导致了原告方受让存在严重污染的案涉土地。

11月10日,苏钢集团在官网上刊出了针对陆家嘴百亿元土地污染索赔的《情况说明》。

苏钢集团称,在2016年转让股权时,自身已如实披露了第三方专业机构关于苏州绿岸名下土地存在部分污染的调查结果及报告全文,并在资产评估报告中明确提示了该范围中部分地块原为钢铁焦化生产区域,可能存在土壤污染风险。由佳湾公司和华宝信托(后所持股份转让给佳二公司)组成的联合体在交易时即已知悉上述情况,并承诺接受所有现状、瑕疵和风险。在此基础上,经过222轮举牌,联合体方以85.25亿元竞得挂牌评估值30.5亿元的苏州绿岸95%股权及债权。

苏钢集团称,2016年,其披露报告中已明确指出,“要严格控制场地内及场地附近开展造成地下水扰动的施工”“场地开挖前必须做好适当的防护措施,进行环境监理,避免污染物扩散,对周边环境及居住区产生影响”。其了解到,联合体方在开发建设苏州绿岸地块期间,没有按照有关要求建设地下水阻隔墙及采取其他防护措施,存在扰动地下水、搬运土壤造成部分环境交叉污染的行为和施工作业不规范造成二次污染的行为。

苏钢集团表示,目前,相关争议已由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其正在积极应诉,相信司法机关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会作出公正的判决。

同在11月13日,陆家嘴还发出一份《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全资子公司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其中表示,11月12日收到控股股东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陆家嘴集团”)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中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陆家嘴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拟自本公告披露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A股和B股股份,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

陆家嘴“毒地”事件披露之后,该公司股价大跌,从9.45元跌至最低的8.20元,跌幅超过10%,至11月13日收盘,陆家嘴的股价为8.31元,总市值约399.95亿元。

11月13日,经济观察网记者致电陆家嘴董秘办公室,询问该案的法院排期等情况,但电话一直未获接听。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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