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永兴县母婴用品连锁店“某婴坊”“妈咪某婴坊”,夸大固体蛋白饮料“倍氨敏”的功效,声称“倍氨敏奶粉适合过敏体质宝宝”,误导家长购买。最终“某婴坊”“妈咪某婴坊”经营者被顶格罚款200万元。2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15件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典型案例,透露了固体蛋白饮料“倍氨敏”相关案情。
“倍氨敏”适合过敏体质宝宝?
只是固体蛋白饮料!
“倍氨敏”深度水解蛋白无乳糖配方粉系湖南唯乐可健康有限公司委托天津市德恒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款固体蛋白饮料。2017年12月1日至2019年8月14日,湖南省永兴县母婴用品连锁店“某婴坊”“妈咪某婴坊”从湖南唯宝商贸公司购进“倍氨敏”固体蛋白饮料1086罐。
该连锁店经营者明知婴幼儿食用特殊医学用途奶粉需明确标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类别和适用人群,仍在11家连锁店通过宣传海报、导购当面推销等方式夸大功效,对外宣称“倍氨敏奶粉适合过敏体质宝宝”,误导家长将其当作特殊用途奶粉购买喂食给过敏体质宝宝。
据报道,食用“倍氨敏”的多名儿童存在不同程度的营养不良、体重偏轻、身高偏矮、维生素D3摄入不足等情况。
检察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经营者被顶格罚款200万元
2020年5月, 湖南省永兴县检察院召开检察官联席会研讨案件。
2020年5月,最高检、湖南省检察院对该案线索逐级交办至湖南省永兴县检察院。5月19日,永兴县检察院对永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不依法履职行为予以立案。永兴县检察院经调查后于5月28日向永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了诉前检察建议:
1. 依法查处“某婴坊”“妈咪某婴坊”的违法销售行为;
2. 依法全面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内的婴幼儿奶粉经营者的经营活动依法监管,确保市场交易合法有序。
收到检察建议后,永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婴坊”“妈咪某婴坊”经营者作出行政处罚,顶格罚款200万元。
2020年6月,湖南省永兴县检察院检察官到母婴店回访。
永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还将涉事产品委托生产商唯乐可公司、代理销售商唯宝公司涉嫌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移送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另案查处,对生产商德恒公司涉嫌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移送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并对涉及“倍氨敏”投诉的63名消费者进行调处,由经营者按照“退一赔三”的标准进行赔偿,已赔偿1029940.58元。
此外,针对在个案办理中发现的孕婴食品、特医奶粉、老年人保健品等特殊食品普遍性、规律性问题,湖南省检察院组织开展了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检察专项活动,从源头的生产加工到中间的批发经营再到消费终端的销售展开全流程、全方位、全链条的公益监督,推进特殊食品的综合整治,共立案298件,履行诉前检察建议、公告215件,起诉4件。
(来源:正义网 作者:李梦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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