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致1死!渝长高速复线连接道石龙立交海腾立交段6·30坍塌事故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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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致1死!渝长高速复线连接道石龙立交海腾立交段6·30坍塌事故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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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致1死!渝长高速复线连接道石龙立交海腾立交段6·30坍塌事故查明

9月17日,本报从重庆市江北区政府获悉,渝长高速复线连接道工程(石龙立交-海腾立交段)6·30坍塌事故已于近日查明。据悉,2023年6月30日,在渝长高速复线连接道工程(石龙立交-海腾立交段)铁山坪复线隧道进口端右洞掌子面,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现场带班人员谭**受伤,经120现场抢救无效,于5时55分宣布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67万元。

经调查认定,该事故是一起因工人违章操作,安全操作规程落实不到位造成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调查显示,事故项目的建设单位为重庆城投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上海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重庆巨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劳务单位为重庆鹏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经查明,2023年6月30日4时45分许,重庆鹏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开挖班组,使用挖掘机对铁山坪复线隧道进口端右洞(里程YK7+806-YK7+808)掌子面进行一次排危找顶后,现场当班带班人员谭**到刚挖好的掌子面正下方查看上方岩面裂隙情况,做下一步支护工序开工前的安全确认检查时,拱顶左侧突然掉下一块坍体,面积约7.9㎡(长4.7m×宽1.7m),导致谭**头部和腿部被砸受伤,现场挖掘机驾驶人员(冉**)发现情况后立即向项目部当班安全员郑*报告,并电话通知重庆鹏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张**。郑*立即向隧道项目部进行汇报,4时50分左右,张**、刘**(劳务现场负责人)到达现场,郑*立即组织刘**、张**、冉**开始救援,5时左右将受伤人员移至事故区域外。约5时10分张**拨打120急救电话,5时20分将伤者运至洞外。5时40分120医务人员到达现场并进行抢救,经抢救无效于5时55分宣布死亡。

▲事故现场模拟位置示意图

调查组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为:谭**身为带班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辨识风险能力不强、自身防护意识差,未按照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操作规程中的要求,爆破出渣后,在进行安全确认检查时未站在安全地点,盲目进入未支护区域观察,违章冒险作业,致其在本次事故中死亡。

事故的间接原因包括三个方面:

1.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重庆鹏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能有效提高谭**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的相关知识,造成其在作业时对危险区域的认识和估计不足,冒险违章作业。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2.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重庆鹏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能有效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及时发现谭**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3.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重庆鹏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对该项目没有进行安全检查,没能发现和消除该公司在现场作业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安全隐患。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

▲物体打击事故现场位置图

调查组认为,张**,重庆鹏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对施工现场没有进行安全检查,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对单位隐患消除不力,对本次事故负有责任。建议区应急管理局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重庆鹏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对本次事故负有责任。建议区应急管理局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文|中国基建报 陈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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