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男带“毒奶粉”入境海关,被判死刑!海外华人注意...

婴童网

原标题:华男带“毒奶粉”入境海关,被判死刑!海外华人注意...

华男带“毒奶粉”入境海关,被判死刑!海外华人注意...

今天这则新闻,是所有海外华人都关注的。

一名久居海外的华人男子试图用毒品伪装成奶粉...这种神奇的脑回路真的让人不知道应该如何去吐槽。

是看不起中国海关还是自己本身的智商有问题,不过他已经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死刑判决已下达!

小编这里一定要提醒华人朋友,毒品害人!华人也要特别注意已经在美国多州娱乐合法化的大麻制品不能携带回国问题。

近日,一名长期在海外生活的华人男子携带大量奶粉罐,从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入境时被查,海关工作人员其后在罐内检获48斤可卡因。

虽然男子被查后认罪认罚,但法院认为其走私毒品食量大、含量高,故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悉,这名贩毒男子陈某某本人于1998年移居巴西后染上毒瘾,经常吸食K粉、摇头丸、海洛因等毒品,并多次向他人贩卖毒品。

2019年,他在巴西期间结识了一个贩毒集团的成员,对方让他带毒品回深圳,并承诺支付报酬。

陈某某乘坐国际航班抵达北京首都国际机场,选择了无申报通道入境,未向海关申报任何物品,计划转机前往深圳。

在首都机场海关检查时,海关关员开箱后发现,箱内装有30个奶粉罐均以胶膜包裹,又用多层防撞泡沫袋包围,罐中则是用透明胶袋密封的蜂胶味白色粉末。

这一奇怪的举动也引起了海关关员的注意!

经过海关关员用毒品试纸检测震惊发现,这些白色粉末尽然都是可卡因!每罐中的可卡因含量为57.5%到59.4%不等,总净重竟达到24138.7克,重量超过24公斤(即48斤)。

陈某某被当场拘捕,毒品被全部收缴。

在之后的讯问中,陈某某表示:“知道走私毒品后果,曾向朋友发消息“我是回不了头的”“拼了命多做事多挣钱,其他都不想,想多了会分心”。他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请求从轻处理。

但北京四中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某的行为构成了走私毒品罪。尽管他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并认罪认罚,但考虑到他走私的毒品数量大、毒品含量高,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法院决定不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判决陈某某犯有走私毒品罪,判处死刑,同时剥夺其终身政治权利,并处以全部个人财产的没收。

陈某某对判决表示认罪服判,没有提起上诉。北京四中院已向北京高院报请复核,并等待最高法院的核准。一旦核准后,陈某某将被执行死刑。

法院表示,对于毒枭、职业毒贩、再犯、累犯、惯犯、主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危害严重的毒品犯罪分子,以及涉及走私毒品入境、多次贩卖毒品、引诱他人吸毒、武装掩护、暴力抗拒检查、拘留或逮捕,或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等情节的毒品犯罪分子,法院必须坚决依法判处死刑。

这几年,大麻合法化在美国多州都已经通过。

一代华人受到传统文化的影响,对于大麻的态度都持有谨慎态度 ,但是很多年轻人和二代移民却更容易接受大麻在生活中的方方面面。

但是不管您在美国生活的州大麻是否合法或者是否使用过大麻,我们在这里必须强调一点:在中国大麻是毒品,华人回国千万不要携带任何大麻制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7条亦明确规定大麻属于毒品,在中国境内非法种植、持有和使用大麻是违法行为。

洛杉矶的蔡先生曾表示,因长期有失眠症,尝试多款睡眠药物都会造成第二天精神不振等副作用,在加州时就可以用大麻类产品助眠,每次回中国都希望能带一些回去。

虽然他一直不敢冒这个险,但确实动过这念头,因为大麻电子烟和普通电子烟看起来基本没有区别,而且烟油密封在烟弹里面也没有气味。

和蔡先生一样动这个念头甚至实践的人不少,在许多美国或加拿大的华人网络论坛上,都有人问怎么或可否携带大麻产品乘飞机回国,也有人询问想要给国内患有癌症的亲友带含大麻的药品。

此外,也有人通过邮寄方式希望侥幸避过海关检查,甚至有不法卖家直邮中国。杭州海关曾查到的一个包裹中,发现六盒电子烟油,检查后发现有大麻成分。

警方根据包裹地址逮捕了收件人后,此人表示是通过微信联系美国的卖家,该卖家则通过国际包裹寄到中国。

这几年,相关的报道,我们也报道了很多:

我们提醒华人朋友,首先大麻即便在合法州,也不是随便可以买到的,一般都有专门的销售商店,当然现在也有一些流动性的销售网点,华人要记住与这些单词Hemp,Poppy seeds,THC(是四氢大麻酚)有关的东西都可能是大麻制品。

大麻的制品可能是千奇百怪,饮料,蛋糕,糖果...

(图源:网络)

在这一问题上,中国驻美国领事馆也曾发出过重要通知。

领事馆建议旅游、留学等人员充分了解中国相关法律规定,充分认识大麻的危害,避免因不当行为损害自身健康,导致违法犯罪。

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一)如果在国外登机回国前吸食了大麻,即使没有携带,下飞机时被查出吸毒,等同于在国内吸毒,根据不同情况,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戒毒条例》。

(二)如果携带、行李夹带大麻入境时被中国海关查获,无论数量多少,都不属于“非法持有”,而是“走私”行为,属刑事犯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三)四氢大麻酚(THC)在中国属于管制的第一类精神药品,即毒品,含有THC的各类制品不得带入中国。

(四)毒品一经吸食,会相应在尿液、血液、唾液和毛发等生物检票中留下痕迹,成为认定吸毒违法的证据。不同各类的检材具有不同的吸毒追溯期。毒品在尿液中的追溯期一般不超过3天,血液一般不超过24小时,而在毛发内的追溯期可长达几个月至数年。所以,如果在美国旅游、商务、留学期间吸食大麻,有可能回国后被检测到吸食了毒品,受到相应处罚。

华人同胞,一定要警钟长鸣!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婴童网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