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车后10米处放AD钙奶?这个知识点,他错得很离谱!
1月25日,大年初四,大广高速湖北黄州段。湖北高速交警黄州大队民警在巡逻时,发现一辆小车因故障停在应急车道,开着双闪,人员也撤离到了护栏外,但摆放的“警示标志”却大有问题!
原来,驾驶人在车后放了一箱儿童奶饮料,且放在车后仅10米处,丝毫起不到警示作用。民警上前询问,驾驶人显然不知道这个知识点,连续两次都没说对摆放距离。
车辆发生故障或事故时
不正确摆放警告标志
属于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但是,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
交警提醒
车辆在高速路上
发生故障或事故停靠后
未按规定做好安全警示
极易引发二次事故
在高速公路上,车辆故障或事故发生后,要牢记救命九个字“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
究竟如何做到
“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呢?
发生事故后,车辆能移动的,应迅速将车辆移至右侧应急车道或者就近出口驶离,车辆停至应急车道后应打开“双闪”,后方150米以外放好警告标志;
车辆故障或发生事故后,无论车辆能否移动,驾乘人员不要留在车内,也不要在高速公路上逗留,应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
驾乘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后,立即拨打110报警电话报警。
来源: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天津交警
编辑:宋壮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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