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吁 青 通讯员 邱梓喆 纪泽帆)近日,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服务保障汕头做好新时代“侨”的文章 系统推进涉侨审判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23项具体司法措施,进一步加强和创新涉侨审判工作,助力推动侨乡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意见》强调,要全力构建涉侨诉讼服务新体系,打造涉侨审判绿色通道,建设集涉侨诉调对接、智能司法辅助、在线远程调解、网络视频庭审为一体的涉侨权益司法保护中心,为侨胞侨眷提供跨域优质司法“云服务”。
在拓宽涉侨纠纷多元化解新路径方面,《意见》提出,要拓宽涉侨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加强与汕头市委统战部、市归国华侨联合会等单位的协调联动,充分发挥法官熟悉法律知识和侨联熟知涉侨政策的优势,推动涉侨纠纷多元化解协作机制同专业性调解平台对接,共同为侨胞、归侨、侨眷提供方便快捷的纠纷化解服务。
同时,《意见》提出要在侨界组织、协会、机构设立“涉侨权益保护法官工作室”,采用“驻点+预约”模式,为侨胞、侨企及涉侨机构提供普法宣传、法律咨询、诉讼指引等司法服务,让涉侨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
《意见》要求,要继续做大做强涉侨审判合议庭,健全“侨界观察调解员”“海外联络员”“归侨陪审员”工作机制,提高适用域外法查明制度的力度,坚持平等保护国内外当事人,提高涉侨审判的司法公信力和国际影响力。要组建涉侨案件专门执行团队,优化涉侨执行案件办理流程和执行权力配置,加强侨房侨产特别是涉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提升涉侨执行工作质效。(吁 青 邱梓喆 纪泽帆)
(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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