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值消费不满意,能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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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如何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潜能,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营造安心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至关重要。近年来,江苏省聚焦广大消费者的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加强消费环境建设,持续创新创优消费服务,促进消费市场的畅通发展和提质扩容。

充值消费不满意,能退吗?

即日起,新华日报·交汇点新闻客户端推出《“案”说消费》系列,一方面,以身边真实的消费者维权案例,曝光不法商家消费侵权行为,帮助消费者掌握维权知识、洞察消费购物陷阱,探寻理性消费模式,为消费者提供消费和维权参考;另一方面,透过消费维权案例观察江苏各地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真招实策”,协助相关部门持续扬优势、强弱项、补短板,助力江苏持续优化消费环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与个性化的消费需求。

案例一:金店指鹿为马

案例简介:

消费者李女士今年1月在江阴市璜土镇某金器店定制了生肖金手链,因为女儿生肖为马,故定制的是金马手链,3天后李女士前往该金店取手链,并没有仔细查看付完款就回家了。回家后发现该金器越看越像金牛,李女士前往商家想要退货,然而商家销售人员坚持认为是金马,不接受退货,只同意更换同价位其他款式,遂李女士向江阴市消保委临港分会求助,希望帮其维权。

处理过程及结果:

江阴市临港分会在收到投诉后,迅速联系了消费者了解情况。李女士表示因为金器是定制的,本着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并没有仔细查看,就付款将手链拿回了家,但是回家后越看越像金牛,去往多家金店询问,都表示是金牛,李女士还向分会工作人员出示了该金器,确实形似金牛。

分会工作人员又前往该金店实地调查,金店负责人了解情况后,也承认了错误,是手下的员工搞错了,但是因为退货的话该业务员有处罚,才会忽悠顾客是金马,后续会对该员工进行处罚。

最终经调解,商家同意全额退款,双方达成和解。

法条索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消费提示:

消保委在此提醒,商家在经营过程中要注重诚信,诚信才是立足之本,指鹿为马的行为万不可再次发生,这种行为损害的是门店的形象,降低消费者的信任度,对商家后续经营有很大的负面影响,切莫为了眼前的利益而杀鸡取卵。

案例二:充值退费惹纠纷

案例简介:

近期,有消费者通过12345热线投诉,称其在某店充值办理了足浴卡,480元可消费十次,使用了两次后,多次预约均未能在合适的时间约到服务,认为商家超量卖出充值卡,于是想要退卡。但商家表示,如果退卡,前面消费的两次不能按照48元/次收费,需要按照原价100元/次收费,因此只能退给消费者280元,消费者不认可,故向消协投诉。

处理过程及结果:

收到投诉后,消协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与消费者和商家取得联系,了解情况。经了解,办理充值卡时,双方未约定退卡的相关事宜。消协工作人员耐心跟商家解释,根据《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经营者未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未消费的,应当全额退款;已经消费的,应当按照原约定的优惠方案扣除已经消费的金额,予以退款。最后商家按照原定的优惠价格扣除了两次消费,其余全部退回,消费者表示满意。

法条索引:

根据《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与消费者明确约定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内容。未作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作有利于消费者的解释。

第二十八条规定:经营者以发行单用途预付卡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消费者有权自付款之日起十五日内无理由要求退款,经营者可以扣除其为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已经产生的合理费用。经营者未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未消费的,应当全额退款并承担预付款的利息;已经消费的,应当按照原约定的优惠方案扣除已经消费的金额,予以退款并承担退款部分的利息。

消费提示:

随着消费市场的不断扩大,充值卡作为一种便捷的支付方式,被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在带来方便与实惠的同时,也引发了不少消费纠纷。常州经开区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要注意:

1、选择证照齐全、市场信誉度高、经营状况好的商家进行消费。预付式消费一般预存金额越多优惠越大,办卡前要思虑清楚,避免冲动消费。

2、办理预付卡时,应签订书面协议,对有关事项进行约定。对于商品或服务的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时,要提高警惕。

3、保留好购买凭证、协议、使用记录等相关证据材料,以便在申请退费时提供给商家,从而进行合理的有依据的退费处理。

4、消费者在申请充值卡退费遇到纠纷时,可直接向行业主管部门投诉,也可以拨打12345或12315投诉,或提请消协介入调解。

案例三:积分兑换遇梗阻

案例简介:

近日,市民张先生向常州市新北消协反映,称其从2023年8月底开始去新北区某超市买了惠氏蕴淳一段奶粉(新国标),断断续续到目前为止买了十几罐,张先生对着奶粉罐底的积分码扫描,其中有7罐的奶粉显示积分已被不同的手机号码积掉了,“惠氏奶粉官方不是明文发布新国标可以积分?”张先生带着疑惑找到商家,但商家负责人非常肯定张先生购买的惠氏奶粉不可以积分。张先生怀疑奶粉可能是假的,想要退货赔偿遭到商家拒绝,无奈之下张先生向新北消协投诉。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诉后,常州市新北消协龙虎塘分会工作人员联系了惠氏奶粉官方,咨询顾客购买的奶粉刷不到积分是否为正常现象。惠氏奶粉官方400回复:在正规店铺正价购买的情况下,它是可以享受积分,但如果商家未参加该批次积分活动,或者消费者已经享受过价格上的优惠,就没有积分。后经400工作人员核查,张先生所购奶粉的超市不在享受积分商家名单中。消协工作人员与消费者再次联系向其反馈惠氏官方回复,张先生表示认可。同时商家为了提升消费者后续的购物体验,积极配合惠氏官方,最终商家成功帮助消费者申请补了积分并补偿300元会员券,对此张先生十分满意,一场“假奶粉”乌龙事件圆满落幕。

消费提醒:

积分兑换,本身是商家促销的手段,一定程度上可以激发消费热情、刺激消费市场。作为商家,要熟知业务、诚信经营,不得擅自变更积分规则,让消费者在积分上用得放心、买得舒心,赢得更多回头客。作为消费者,要有维权意识,同时也要掌握确切证据,要知道“谁主张谁举证”绝不是一句空话。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许愿 洪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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